2016年年5月5日,國家體育總局官網全文發布了《體育發展“十三五”規劃》,文中分析了十二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情況與十三五時期面臨的主要形勢,提出新時期的發展理念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規劃全文如下:
體育發展“十三五”規劃(全文)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時期,也是體育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的重要時期。為促進我國體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實現建設體育強國的目標,充分發揮體育在建設健康中國、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增強國家凝聚力和文化競爭力等方面的獨特作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十三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十二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情況和“十三五”時期面臨的形勢
(一)“十二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取得顯著成就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體育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體育工作多次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對體育工作進行了一系列精辟論述,成為推動“十二五”時期體育發展的強大動力。各級政府對體育事業的投入不斷加大,全社會參與體育的熱情日益高漲,體育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作用進一步顯現。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極大地激發了體育事業發展活力,北京成功獲得2022年冬奧會舉辦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足球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實現了重大突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體育發展獲得重大機遇。體育各領域改革力度持續加大,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群眾性和商業性體育競賽活動審批,出臺了《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脫鉤,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改革試點穩步推進,啟動了第一批14個全國性體育協會與體育總局的脫鉤改革試點工作,全國綜合性和單項體育賽事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改革了全運會計分政策和比賽成績的公布方式。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速度加快,全民健身意識極大增強,組織網絡日趨完善,活動形式呈多樣化,包括青少年在內的群眾體育蓬勃發展。截至2014年底,全國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達到33.9%,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是89.6%,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競技體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優勢項目繼續保持和鞏固,潛優勢項目有所提升,田徑、游泳等基礎大項進步明顯,冬季項目穩步發展。“十二五”期間我國運動員共獲得世界冠軍596個,創、超世界紀錄57次。中國體育代表團在倫敦奧運會取得境外參賽最好成績,在索契冬奧會實現冬奧會基礎大項金牌零的突破。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體育產業規模逐步擴大,體育消費明顯增加,2014年體育產業總規模達到13574億元,產業結構持續優化,產業體系日趨健全,產業政策不斷完善,與文化、旅游、醫療、養老、互聯網等領域的互動融合日益加深。體育文化在體育發展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體育對外交往進一步深化拓展,體育行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明顯推進,體育法治、科技、人才、教育和宣傳等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
(二)“十三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存在的矛盾與問題
“十三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將進入更加嚴峻的改革攻堅期。體育領域改革創新與體育強國建設的總體目標仍不相適應,體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多層次體育需求與體育有效供給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長期制約體育事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依然嚴峻:體育管理體制的改革尚需深化,體育發展方式亟需轉變,管辦不分、政社不分、事社不分的體制弊端遏制了體育發展活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體育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體育社會化水平不高,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發展滯后,支持培育體育社會組織發展的機制仍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競技體育結構布局還不夠科學合理,一些影響廣泛的基礎大項和集體球類項目水平較低,職業體育的快速發展迫切需要建立完善與之相適應的體制機制。體育產業總體規模不大與結構不完善并存,體育服務業比例偏低、種類偏少。體育文化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中的作用未能有效發揮,體育的多元價值有待深入挖掘。體育人才隊伍建設還不能適應快速發展的形勢,高素質復合型的體育管理人才依然缺乏。
(三)“十三五”時期我國體育發展面臨的機遇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體育作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個標志性事業,“十三五”時期黨和國家對體育的重視和支持將更加有力,為體育繁榮發展提供了重要機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為體育發展開辟新空間,體育在增強人民體質、服務社會民生、助力經濟轉型升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經濟發展新常態和體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體育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出了要求,體育產業作為新興產業、綠色產業、朝陽產業,完全有條件和潛力成為未來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體育消費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將不斷增強。建設健康中國、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將為體育發展提供新機遇,將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健康更高層次的需求,進一步營造崇尚運動、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圍,推動體育融入生活,培育健康綠色生活方式,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有效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將為體育改革增添新動力,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體育社會組織改革的整體推進將進一步消除制約各類體育社會組織發展的體制和機制障礙,體育組織化水平和社會化程度將快速提升。信息化、全球化、網絡化交織并進,為體育各領域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技術新引擎,“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行動計劃、“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體育發展激發新活力,體育與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將產生更加積極全面的互動。新型外交戰略將為展現體育文化軟實力提供廣闊舞臺,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等國際大賽將不斷提升中國體育的國際影響力,我國冰雪體育運動和冰雪產業將迎來快速發展新時期。把握“十三五”時期體育發展機遇,必須更新理念,拓寬視野,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在新的更高起點上推動我國體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十三五”時期體育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發展理念
(四)“十三五”時期體育發展的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激發活力,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體育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建設體育強國的戰略定位,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育發展道路,創新體育發展方式,全面提升體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努力將體育建設成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標志性事業。
(五)“十三五”時期體育發展的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必須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眾的體育權益為著眼點,充分調動人民參與體育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各方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體育需求。
——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從中國體育發展實際出發,遵循現代體育發展內在規律,順應社會發展新趨勢,加快轉變體育發展方式,實現體育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必須始終堅持以改革促發展,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體育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培育社會力量參與體育發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體育發展道路。
——堅持依法治體。必須進一步強化法治理念,堅持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把體育發展納入法治軌道,加快建設中國特色體育法治體系,切實保障公民體育權利。
——堅持黨的領導。必須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發展體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和國家對體育發展的戰略部署上,全面貫徹從嚴治黨要求,堅定不移推進反腐倡廉,加強體育隊伍思想政治與行風建設,積極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為體育改革與發展提供更為堅實的政治保障。
(六)“十三五”時期體育發展的主要目標
根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部署、實現體育強國的戰略目標和建設健康中國的任務要求,深化體育重點領域改革,促進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體育文化等各領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推進體育發展邁上新臺階。
——體育重點領域改革取得新突破,體制機制創新取得新成果。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足球項目改革試點,加速職業體育發展,創新體育社會組織管理和體育場館運營,逐步完善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基本形成現代體育治理體系。
——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深入推進,群眾體育發展達到新水平。《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有效實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日趨完善,人民群眾健身意識普遍增強,身體素質逐步提高。到2020年,經常參加鍛煉的人數達到4.35億,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
——競技體育發展方式有效轉變,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項目結構不斷優化,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2016年里約奧運會努力保持和鞏固既有運動項目優勢和成績地位。2018年平昌冬奧會在保持水平的基礎上,擴大參賽規模,成績穩中有升,追求超越。2020年東京奧運會,努力爭取運動成績領先地位。
——體育產業規模和質量不斷提升,體育消費水平明顯提高。到2020年,全國體育產業總規模超過3萬億元,體育產業增加值的年均增長速度明顯快于同期經濟增長速度,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達到1%,體育服務業增加值占比超過30%。體育消費額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過2.5%。
——體育文化在體育發展中的影響進一步擴大,在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培育運動項目文化,力爭打造一批高質量的體育文化精品工程,辦好一批社會效益顯著的體育文化品牌活動,把豐富多彩的體育文化理念融入到體育事業發展的各個環節,為精神文明建設增添力量。
(七)“十三五”時期體育發展的基本理念
——創新發展。把創新作為推進體育發展的強大驅動力,充分激發各類主體的創新活力,積極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推動體育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探索體育發展新模式。
——協調發展。積極推動體育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不斷增強各項體育工作的系統性和協同性,促進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全面發展,推動城鄉體育均衡發展、區域體育聯動發展。
——綠色發展。充分發揮體育行業綠色低碳優勢,服務于健康中國建設,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推進健康關口前移,延長健康壽命,提高生活品質。倡導體育設施建設和大型活動節能節儉,挖掘體育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潛力。
——開放發展。加強體育與社會相關領域的融合與協作,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體育發展。加強體育對外交往,積極借鑒國際體育發展先進理念與方式,增強在國際體育事務中的話語權。
——共享發展。加快完善體育共建共享機制,著力推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使全體人民在體育參與中增強體育意識,享受體育樂趣,提升幸福感,做到體育發展為了人民,體育發展依靠人民,體育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創新,增強體育發展活力
(八)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進一步厘清體育行政部門權力邊界,減少審批事項,放寬市場準入,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研究制定體育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從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體育文化等方面綜合評價政府體育工作。進一步健全政府購買體育服務體制機制,完善資金保障、監督管理、績效評價等配套政策,制定政府購買體育服務指導性目錄,把適合由市場和社會承擔的體育服務事項,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承擔,逐步構建多層次、多方式的體育服務供給與保障體系。
(九)創新體育社會組織管理
研究制定體育社會組織改革相關政策,大力引導、培育、扶持體育社團、體育民辦非企業單位、體育基金會等體育社會組織發展,創新體育社會組織管理方式。落實《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穩步推進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改革試點工作,統籌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總結和推廣改革試點經驗,推動各級各類體育社會組織改革。
(十)推進職業體育改革
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職業體育的發展方式,鼓勵具備條件的運動項目走職業化道路,穩步推進職業體育發展。完善職業體育的政策制度體系,擴大職業體育社會參與,鼓勵發展職業聯盟,逐步提高職業體育的成熟度和規范化水平。健全職業體育法律、法規,推進體育信用體系建設,優化和規范職業體育發展環境。依法明確職業體育發展的主體,理順各利益主體間的關系,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改進職業聯賽決策機制,不斷完善和建設中國特色職業體育聯賽制度。
(十一)實施足球改革
落實《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和《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充分發揮體育行政部門在宏觀管理、基本建設、政策規范、市場秩序等方面的基礎保障、服務、引導和監管作用,中國足球協會切實履行領導和治理中國足球的任務。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足球場地設施建設,繼續推進校園足球發展。以青少年為重點,普及發展社會足球,不斷擴大足球人口規模,夯實足球發展基礎。改進足球競賽體系和職業聯賽體制。完善職業足球俱樂部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充分發揮俱樂部的市場主體作用。探索職業足球背景下國家隊建設規律,處理好國家隊、聯賽、青少年足球發展的關系,統籌資源,協調利益,凝聚為國爭光的共識。
(十二)創新體育場館運營
積極推進體育場館管理體制改革和運營機制創新,引入和運用現代企業制度,激發場館活力,探索大型體育場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完善政府購買體育場館公益性服務的機制和標準,健全體育場館公益性開放評估體系。推行場館設計、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模式,將辦賽需求與賽后綜合利用有機結合。鼓勵場館運營管理實體通過品牌輸出、管理輸出、資本輸出等形式實現規模化、專業化運營。增強大型體育場館復合經營能力,拓展服務領域,延伸配套服務,打造城市體育服務綜合體。
四、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加快推動群眾體育發展
(十三)不斷完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
加快建設水平較高、內容完備、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體系,逐步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在地域、城鄉和人群間的均等化。推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示范區建設,制定結構合理、內容明確、符合實際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標準體系。加強基本公共體育服務信息化建設,建立數據采集和監測體系。以實施《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為主要抓手,落實目標任務和重大政策措施,創新全民健身組織方式、活動開展方式、服務模式,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和滿意度調查。
(十四)加強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與管理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規范標準,節約集約,重點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場地設施,逐步建成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群眾健身場地設施網絡,推進建設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推動休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構建休閑健身運動場地設施網絡。結合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及區域特點,加強鄉鎮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優化健身場地設施投資結構,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健身設施建設,落實國家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健身場地設施管理與維護,堅持建管并舉,提高健身場地設施使用率。
專欄1: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工程
全國市(地)、縣(區)全民健身活動中心覆蓋率超過70%,城市街道、鄉鎮健身設施覆蓋率超過80%,行政村(社區)健身設施全覆蓋。
到2020年,新建縣級全民健身活動中心500個、鄉鎮健身設施15000個、城市社區多功能運動場10000個,對損壞和超過使用期限的室外健身器材進行維護更新,努力實現到2020年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的目標。
(十五)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全民健身活動
完善全民健身活動體系,拓展全民健身活動的廣度和深度。大力發展健身走(跑)、騎行、登山、徒步、游泳、球類、廣場舞等群眾喜聞樂見的運動項目,積極培育冰雪、帆船、擊劍、賽車、馬術、極限、航空等具有消費引領特征的時尚運動項目,扶持推廣武術、太極拳、健身氣功等民族民俗民間傳統運動項目,鼓勵開發適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點的特色運動項目。建立有效的業余競賽活動體系和激勵機制,探索多元主體辦賽機制,促進全民健身活動廣泛開展。
(十六)基本建成覆蓋全社會的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大力培育基層全民健身組織,逐步建立遍布城鄉、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絡。推動全民健身組織自身建設,提高綜合服務能力。拓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發展渠道,提升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技能和綜合素質,探索社會體育指導員與人群和項目結合的新模式。構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務組織網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長效機制。加強全民健身組織政策法規的制定,形成全民健身組織發展的管理和保障機制。
(十七)加大科學健身指導和宣傳力度
進一步完善國民體質測試常態化機制,探索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站、社區醫院等社會資源相結合的運行模式。建立廣泛覆蓋城鎮鄉村的體質測試平臺,開展不同人群的國民體質測試工作,依托體質監測數據庫,建立科學健身指導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科學健身主題宣傳活動,引導各級各類媒體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普及健身知識,推廣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眾對科學健身的知曉率、參與率,提升運動健身效果。
(十八)加快青少年體育發展
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進一步加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傳統校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建設。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青少年公益體育活動和運動項目技能培訓,促進青少年養成體育鍛煉習慣,掌握一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大力推動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場地設施建設,開發適應青少年特點的運動器械、鍛煉項目和健身方法。探索青少年校外體育輔導員隊伍的培育工作,推進青少年體育志愿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青少年體育評價機制。
專欄2: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
整合各方資源,以開展全國青少年陽光體育大會為龍頭,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區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活動網絡,打造青少年體育活動和賽事活動品牌。創建國家示范性青少年體育俱樂部300個,國家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6000個。建成各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15000所以上,國家級傳統校達到500所。鼓勵各類體育場地設施向青少年免費或優惠開放。施行青少年體育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制度。
(十九)保障特殊群體基本體育權利
構建政府主導、多元主體參與的特殊群體體育活動保障體系,加大供給力度,提高精準化服務水平。加強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開展體育活動的組織與領導,研制與推廣適合特殊群體的日常健身活動項目、體育器材、科學健身方法。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為貧困人口和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參加體育活動提供場地設施、科學指導等保障服務。
五、落實奧運爭光計劃,提高競技體育綜合實力
(二十)轉變競技體育發展方式
樹立正確政績觀,充分認識競技體育多元功能和綜合社會價值。堅持和完善競技體育舉國體制,逐步形成國家辦與社會辦相結合的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和評估體系。加強對競技體育發展理論、訓練理念、技戰術、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經驗總結,使創新成為競技體育發展的強大驅動力。完善國內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競賽組織與管理辦法,發揮競賽的杠桿作用,調動社會資源參與辦賽積極性,建設品牌賽事,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融合統一。
(二十一)優化競技體育項目結構
綜合評估競技體育項目發展潛力和價值,堅持突出重點、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優勢項目保持優勢,潛優勢項目加快發展,基礎項目和集體球類項目水平穩步提高。引導國內區域間競技體育協調發展,鼓勵各省(區、市)重點發展符合本地區實際、具有區域特點的競技體育項目。統籌奧運會項目與非奧運會項目、夏季奧運會項目與冬季奧運會項目、優勢與潛優勢項目、基礎項目及集體球類項目協調發展,加快落后項目的發展進程。
專欄3:“三大球”發展行動計劃
進一步推進青少年訓練教學大綱的修訂與推廣應用工作,全面把握專項特點與競技規律,構建符合現代運動訓練發展要求的訓練體系,以創新帶動訓練水平的提高,加強國家隊復合型教練員團隊建設和基礎建設,強化保障機制,取得更多優異的運動成績。
足球:落實《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50年)》《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國足球場地數量超過70000塊,平均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達到0.5塊以上,有條件的地區達到0.7塊以上。全國特色足球學校達到20000所,全社會經常參加足球運動的人數超過5000萬人,足球事業和產業協調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男足、女足參加世界杯、亞洲杯、奧運會等重大國際賽事有好的表現。
籃球:全面實施《籃球青少年后備人才培養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30個以上的籃球重點后備人才培養基地。2016年里約奧運會男籃、女籃取得參賽資格,并力爭好的名次,在亞洲處于領先地位。2020年東京奧運會男籃、女籃確保參賽,名次提升,在亞洲保持領先水平,縮小與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舉辦好2019年男籃世界杯,提高中國籃球運動普及水平。
排球:在推動我國排球運動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的基礎上,中國女排保持在亞洲的領先地位和世界先進水平,在2016年里約奧運會和2020年東京奧運會上保持在領先水平行列;中國男排逐步縮小與世界強隊的差距,力爭獲得2020年東京奧運會參賽資格。
(二十二)做好重大賽事的備戰參賽和組織工作
繼續貫徹實施《奧運爭光計劃綱要(2011—2020年)》,狠抓備戰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組織保障,確保完成好2016年里約奧運會、2018年平昌冬奧會和2020年東京奧運會等大型國際綜合性賽事的備戰參賽任務。進一步加強運動隊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國家隊競爭和獎勵機制,建立符合運動項目實際的復合型國家隊訓練管理團隊,完善《國家隊訓練質量管理評估辦法》,提高訓練質量和效益。加強運動訓練基地建設。認真組織好全國綜合性賽事和承辦的國際賽事的籌辦工作,做好重要國際賽事的備戰參賽工作。
專欄4:“十三五”時期舉辦或參加的國際國內重要賽事
參加的國際重要賽事:
1. 2016年里約熱內盧第三十一屆夏季奧運會;
2. 2016年利勒哈默爾第二屆冬季青年奧運會;
3. 2016年峴港第五屆亞洲沙灘運動會;
4. 2017年札幌第八屆亞洲冬季運動會;
5. 2017年雅加達第三屆亞洲青年運動會;
6. 2017年阿什哈巴德第五屆亞洲室內與武道運動會;
7. 2017年圣迭戈第一屆世界沙灘運動會;
8. 2017年弗羅茨瓦夫第十屆世界運動會;
9. 2017年臺北第二十九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
10.2018年平昌第二十三屆冬季奧運會;
11.2018年雅加達第十八屆亞洲運動會;
12.2018年布宜諾斯艾利斯第三屆青年奧運會;
13.2019年臺中首屆東亞青年運動會;
14.2020年東京第三十二屆夏季奧運會;
15.2020年洛桑第三屆冬季青年奧運會;
國內舉辦的重要賽事:
1.2016年新疆第十三屆全國冬季運動會;
2.2017年天津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
3.2018年無錫世界擊劍錦標賽;
4. 2018年杭州世界短池游泳錦標賽;
5. 2019年武漢世界軍人運動會;
6.2019年男子籃球世界杯賽;
7.2019年山西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
8. 2020年內蒙古第十四屆全國冬季運動會。
(二十三)加強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
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充分發揮競技體育舉國體制優勢,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拓寬后備人才培養渠道,構建富有成效的后備人才培養體系。以國家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建設為龍頭,改革與完善三級訓練網絡,發揮學校尤其是體育院校在后備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作用。加大對《奧運項目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2014—2024年)》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加快研究制定各項目青少年運動員選材標準,按照各項目青少年訓練教學大綱實施系統訓練,加強教練員、體育教師隊伍建設,提高選材育才科技含量。
(二十四)完善運動員文化教育與保障體系
推進運動員文化教育常態化,協調做好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文化教育督導工作,推動義務教育階段文化教育工作納入當地教育管理序列。加強運動員在役期間的文化教育工作,建立運動員文化教育與保障信息服務系統。開展國家隊文化教育示范隊建設,引入社會力量創新教育模式。推進優秀運動員進入高等院校學習的各項政策改革。繼續完善運動員收入分配和激勵保障政策,實現社會保障制度對運動員全面覆蓋。全面開展運動員職業意識養成教育、運動員職業生涯規劃和職業培訓工作。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完善運動員職業轉換社會扶持體系,引導和鼓勵退役運動員積極從事全民健身服務、學校體育、體育產業經營開發等工作。
(二十五)全面提升反興奮劑工作水平
全面貫徹實施《反興奮劑條例》《反興奮劑管理辦法》,完善反興奮劑管理體系,探索建立興奮劑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做好備戰參賽的各類運動會的反興奮劑工作。全面開展反興奮劑教育資格準入,實施“反興奮劑進校園工程”。繼續開展反興奮劑基礎性工作,推進創新性的反興奮劑新技術、新方法研究,提高興奮劑管制的質量和水平。
六、以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為契機,推動冬季運動發展
(二十六)大力普及冰雪運動項目
研制并實施《群眾冬季運動推廣普及計劃》,大力發展大眾冰雪健身休閑項目,扶持滑冰、冰球和雪上等有潛力的冰雪健身休閑項目快速發展。加強冬季項目場地設施建設,加強冰雪運動專業指導和培訓,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和個人成立冰雪運動俱樂部、培訓學校。積極打造“全國大眾冰雪季”和“青少年冰雪運動普及”等群眾性品牌冰雪活動,舉辦花樣滑冰、冰球、冰壺和單板滑雪等賽事,積極推動冰雪運動進校園。大力發展冰雪運動產業,以帶動冰雪設備和冰雪運動裝備生產、大眾冰雪健身服務平臺建設為抓手,逐步打造多元冰雪產業鏈,有效擴大冰雪體育產業市場供給。推動有氣候條件優勢、有產業基礎的東北地區加快發展冰雪運動。推進“冰雪運動南展西擴”戰略,鼓勵有條件的南方和西部省市積極開展冰雪運動。
(二十七)提高冬季運動競技水平
以北京冬奧會全面參賽為目標,擴大冬季運動開展規模,提高基礎設施投入力度。落實《國家體育總局2022年北京冬奧會備戰工作計劃》,優化冬季項目的結構布局,建立完善國家、省市、社會、高校四級體系,鞏固擴展短道速滑、花樣滑冰、速度滑冰和空中技巧、單板滑雪等項目的基礎和水平,加大冰球和高山滑雪等落后項目的政策扶持措施和投入力度,大力發展雪車、雪橇和北歐兩項等新開展項目。精心打造各運動項目國家隊,完善國家隊的組建、選拔、訓練、管理等各項制度,加強對國家隊經費投入、獎勵政策、基地建設、后勤服務、情報信息、科研等方面的保障。落實《冬季項目后備人才培養中長期發展規劃》,實施“冬季項目后備人才培養工程”,加強高水平后備人才基地的建設,努力改善后備人才培養的訓練設施和教練團隊。有序推進2018年和2022年冬奧會的備戰與參賽工作,力爭進入第二集團前列。
專欄5:冬季項目后備人才培養工程
落實《冬季項目后備人才培養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規模、布局和結構合理的后備人才培養體系,有重點地增加對全國后備人才基地的經費投入。
創新發展理念,拓展發展路徑,打通冬季運動項目與夏季運動項目后備人才的培養渠道,鼓勵夏季項目與冬季項目的人才共享,促使冬季項目后備人才結構更加優化,后備人才素質逐步提高。
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將冬季項目中有潛質的運動員送到相關冬季運動強國進行委托培養。
(二十八)積極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
踐行《奧林匹克2020議程》,堅持“綠色辦奧、共享辦奧、開放辦奧、廉潔辦奧”的理念,將籌辦冬奧會作為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樹立奧林匹克運動與城市良性互動、共贏發展的典范,創造更多持久的奧運遺產。認真分析國際冬季運動發展趨勢,使我國冬季項目在觀念、體制和機制上更好地與國際接軌,適應國際競爭的要求。加強對冬季項目各類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為成功舉辦一屆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奧會打下堅實基礎。
七、擴大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促進體育消費
(二十九)調整體育產業結構
進一步優化體育服務業、體育用品制造業及相關產業結構,實施體育服務業精品工程、體育用品制造業創新提升工程和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工程。加快體育產業要素結構升級,培育專業人才、品牌、知識產權等高級要素。以足球、冰雪等重點運動項目為帶動,通過制定發展專項規劃、開展青少年技能培養、完善職業聯賽等手段,探索運動項目的產業化發展道路。大力發展“體育+”,積極拓展體育新業態。引導和支持“互聯網+體育”發展,鼓勵開發以移動互聯網為主體的體育生活云平臺及體育電商交易平臺。與旅游部門共同研制《體育旅游發展綱要》,開展全國體育旅游精品項目推介,打造一批體育旅游重大項目。
(三十)優化體育產業空間布局
圍繞“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國家戰略,加快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全國體育產業發展。積極推進區域體育產業協同發展,加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以及海峽兩岸等體育產業圈建設。充分挖掘中西部地區體育產業的資源優勢,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區域特色產業,形成東、中、西部體育產業良性互動格局。聯合發展改革部門,繼續加強對全國35個體育產業聯系點城市、10個聯系點單位的政策指導,督促相關地區和單位切實做好聯系點組織實施工作,加快出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創新成果,為全國體育產業發展提供引導經驗。
專欄6: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建設計劃
統籌協調不同類型、不同區域、不同領域的體育產業基地發展,構建特色鮮明、類型多樣、結構合理的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布局,加快足球、冰雪等項目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建設。
進一步優化國家體育產業基地管理,樹立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品牌,全面提升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品質及管理規范化水平。
“十三五”期間,在全國建立50個產業規模較大、集聚效應明顯的縣域國家體育產業示范基地,100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國際影響力的國家體育產業示范單位,100個特色鮮明、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國家體育產業示范項目。
(三十一)培育體育市場主體
著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的骨干體育企業。深化體育類國有企業改革,提升體育產業領域中國有資產的價值。引導有實力的體育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上市。鼓勵體育優勢企業、優勢品牌和優勢項目“走出去”。積極支持體育產業的海外并購,鼓勵吸引國際體育組織或體育企業、國際體育學校落戶中國。全面落實國家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扶持中小微體育企業發展,鼓勵成立各類體育產業孵化平臺,為體育領域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環境。充分利用認證認可手段,為體育產業創新發展提供技術支撐。轉變監管理念,加強對體育市場的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社會監督。
專欄7:體育市場主體培育計劃
鼓勵有條件的省市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社會組織給予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引導已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的省市進一步優化資金使用方向、創新資金使用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政府引導,設立由社會資本籌資的中國體育產業投資基金。
加快體育資源交易平臺建設,推進賽事舉辦權、場館經營權、無形資產開發等具備交易條件的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轉。
籌建體育產業信息服務平臺,培育一批服務于體育產業的金融市場主體,豐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構建便捷的體育產業投融資渠道。
(三十二)擴大體育產品供給
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社會力量進入體育產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產品,提供體育服務。聯合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建設的相關要求,放寬市場準入,發揮政府購買服務等支持作用,進一步豐富體育服務供給。引導企業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用品知名品牌,重點支持可穿戴運動設備和智能運動裝備的研發和制造。
(三十三)引導體育消費
鼓勵各地研究制定引導體育消費的政策措施,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面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時間試行發放體育消費券。加強體育場館等體育消費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引導社會力量盤活存量資源,改造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用于體育健身,鼓勵機關、學校等企事業單位的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推動體育企業與移動互聯網的融合,積極利用大數據、云計算、智能硬件和各類主題APP拓展客戶,提升體育營銷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總結和推廣各地鼓勵大眾體育消費的先進經驗。
(三十四)做好體育彩票工作
堅持國家彩票的方向,把握安全運營的生命線,全力做好體育彩票各項工作。轉變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大力強化體育彩票的公益屬性、提高發展質量,增強公信力建設。狠抓依法治彩,繼續貫徹《彩票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各項市場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與彩票管理體制匹配的運營機制。加快體育彩票創新步伐,積極研究推進發行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為競猜對象的足球彩票。適應發展趨勢,完善銷售渠道,穩步擴大市場規模。加強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績效評價,不斷提升體育彩票的社會形象。
八、實施科教興體,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三十五)完善體育科技創新體系
建立和完善資源布局合理、配置優化,適應體育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科技創新體系。以高等院校、體育科研院所和重點實驗室為基礎,推進競技體育專項研究平臺、群眾體育科學健身指導平臺、體育產業科研服務平臺建設。以運動促進健康、運動處方、科學健身指導與服務為重點,開展全民健身理論與方法的研究與應用。以“三大球”、基礎大項、冬季項目取得突破為目標,加強科學選材、運動防護、訓練監控、體能恢復、傷病治療、運動康復、信息分析和應用等領域研究,著力解決重點運動項目關鍵技術問題。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裝備器材、新型體育服務技術、“互聯網+”產品為重點,著力推動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專欄8:體育科技平臺建設項目
進一步理順國家隊購買體育科技與醫療服務的工作機制,鼓勵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與科研單位“結對子”,圍繞運動項目和學科領域,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訓科醫競技體育科技服務平臺。
積極開展科學健身指導平臺建設,以群眾科學健身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市場廣泛參與和投入,鼓勵市場運作,努力推動全民健身科學研究成果普及、推廣和轉化。
充分發揮企業在體育產品研發和創新中的主導作用,鼓勵企業承擔和參與體育科技研發任務,努力辦好體育科技成果展示會,并依托體育科技成果產權交易平臺,搭建體育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線上線下服務平臺。
(三十六)繁榮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
緊密結合體育改革與發展實踐,圍繞體育發展中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開展研究。重視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應用,鼓勵各級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建設體育智庫,為體育發展和重大決策提供咨詢服務。加強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隊伍建設,重點培養體育理論研究骨干力量,加大青年體育理論人才的培養力度。推進體育哲學社會科學隊伍學風建設,嚴格學術規范。
(三十七)壯大體育人才隊伍
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的優勢,加強體育特色專業和重點學科建設,壯大體育人才隊伍,支持高等院校與運動項目協會協同創新,共同發展。創建體育院校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深化體育院校競賽改革和創新,協調做好體育高等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優化體育人才成長環境,完善體育人才培養開發、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體育人才發展規劃》,實施《2022年冬奧會人才工作規劃》,繼續實施“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百人計劃”、“精英教練員雙百培養計劃”等專項人才計劃,充分發揮北京體育大學、國家教練員學院、國家體育總局干部培訓中心等機構的作用,加強教練員崗位培訓工作,提高競技體育人才隊伍質量,提升全民健身體育人才服務水平,擴大體育產業人才規模,形成一支德才兼備、結構合理、能力突出、業績顯著的骨干人才隊伍。
九、加強體育文化建設,提高體育宣傳和對外交往工作水平
(三十八)促進體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中華體育精神,培育和傳播奧林匹克文化。加快推進運動項目文化建設,啟動體育文化精品建設工程。充分挖掘體育的多元價值,精心培育體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文化。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扶持和引導體育文藝創作。結合國家文化發展戰略,傳承和推廣優秀中華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保護和開發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以體育為載體闡釋中國夢,推動中華體育文化走向世界。
專欄9:體育文化精品建設工程
以大型賽事為平臺,總結運動項目文化特點,梳理運動項目歷史沿革,提煉運動項目文化精神,舉辦運動項目文化推廣活動,提升運動項目文化影響力。重視并弘揚優秀中國傳統體育項目,促進優秀中國傳統體育項目“走出去”。
繼續辦好體育文化博覽會等品牌活動。加快中國體育博物館的建設。
扶持體育文藝創作,推出體育影視、體育文學等精品工程。做好國內綜合性運動會籌備、舉辦期間的體育文化、教育等一系列活動。
配合北京冬奧組委實施奧林匹克文化計劃、奧林匹克教育計劃,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冬奧會的濃厚氛圍。
(三十九)加強體育宣傳與輿論引導工作
服務黨和國家發展大局,適應媒體格局、受眾對象、傳播技術深刻變化的態勢,以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升體育事業公眾形象為目的,以建立健全宣傳工作機制為切入點,著力提高輿論引導能力和水平,大力宣傳中華體育精神和奧林匹克精神,為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輿論支持、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加大對體育多元功能的挖掘與傳播,加大對體育改革、全民健身和體育產業的宣傳力度,完善和健全信息發布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
(四十)進一步擴大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在“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基礎上與世界體育大國、強國發展雙邊合作關系。本著“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精神,與亞洲及周邊國家開展體育交流與合作。根據“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的原則,開展與非洲和拉美國家的務實合作,為體育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積極參與政府間人文交流活動,以體育交流活動豐富人文交流的內涵。以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2022年杭州亞運會和參加重大體育賽事為契機,拓展與國際體育組織的合作領域,積極參與國際體育事務,增強國際體育事務話語權,加快體育外事人才培養。
(四十一)鞏固深化對港澳臺體育交流與合作
進一步深化兩岸體育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鞏固和發展兩岸體育交流的良好局面。繼續辦好兩岸體育交流座談會,完善兩岸體育組織間的對口交流機制,打造更多品牌性交流活動。堅持“奧運模式”框架,妥善處理國際體育領域的涉臺問題,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有關規定,全面深化內地與港澳間的體育交流與合作,積極支持港澳體育發展。繼續推動內地與港澳體育界的交流互動,增強港澳同胞的國家認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十、推進依法治體,提升體育法治化水平
(四十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依法履行政府職能,運用法治思維推進體育領域各項改革。強化法治意識,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不斷提升各級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職權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建立健全科學決策機制,確保體育發展各項決策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建立和完善體育行政部門法律顧問制度,加強行業協會脫鉤的相關法律制度建設。
(四十三)完善體育法規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體育法》修改工作,加強體育重點領域科學立法,擴大公民參與立法途徑,構建系統的公民體育權利法律保護體系。統籌、完善體育法規體系建設。做好規章與法律、行政法間的銜接,協調體育規范性文件之間的內容,避免重復立法和法律沖突。
(四十四)切實提高體育行政執法水平
明確體育執法的權限,保證體育執法有法可依、運行規范,保障體育活動參與者的知情權、監督權。完善體育行政執法制度,合理配置執法力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確保執法人員權責統一,保證對體育執法的監督與監管。
(四十五)健全體育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推進多元化體育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完善體育協會對職業聯賽、反興奮劑、運動員參賽資格等糾紛解決的聽證制度。研究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體育仲裁制度,加強與國際體育仲裁機構的溝通合作。充分發揮體育調解在體育糾紛解決中的作用,不斷提升和完善體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對體育糾紛解決的救濟功能。
(四十六)推進體育法治宣傳教育
營造體育系統學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各級體育部門領導干部和體育工作者,要持之以恒學法、堅定自覺尊法、嚴格自律守法、積極主動用法,養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行為習慣。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現代通訊手段,創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率,確保普法實效。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規劃落實
(四十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體育工作,將體育發展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把體育經費、基本建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各級體育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稅收、金融、國土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建立健全體育工作領導協調機制。
(四十八)促進區域體育發展
積極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海峽兩岸等區域體育協同發展,構建區域體育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共同打造合作平臺,促進區域在體育資源共享、制度對接、要素互補、流轉順暢、待遇互認和指揮協同方面的良性互動,推動區域在體育健身圈建設、體育賽事舉辦、體育產業發展、體育人才培養交流等方面的協同發展。
(四十九)做好扶貧援助工作
以體育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體育扶貧工作的方式和組織形式,實施精準援助,豐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體育生活,做好體育援疆、援藏工作,提高當地體育發展水平。
(五十)強化基礎性工作
整合力量、完善隊伍,進一步加強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健全體育信息發布制度。完善體育標準體系,提高體育標準化水平。實施體育領域的“互聯網+”戰略,加速體育信息化建設進程。
(五十一)狠抓反腐倡廉和行業作風建設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明紀立規,正風反腐,加大對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強化監督和問責力度,建立懲防結合的源頭治理體系,為體育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五十二)加強監督落實
建立目標任務考核制度,分解落實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實行規劃年度監督、中期評估和終期檢查制度。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跟蹤分析規劃實施情況,為調整目標任務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據,確保本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體育發展“十三五”規劃》名詞解釋
1.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是指政府為滿足社會成員參與體育健身的基本需要,向全社會提供公益性體育服務產品所形成的系統性、整體性的制度安排。具體包括以政府為供給主體,政府、體育社會組織、體育企業等組織為生產主體的供給體系;以場地設施、健身指導、體育培訓、競賽活動、體育信息、體質監測等為主要內容的產品體系;以人力資源和財力資源為基礎的資源配置體系;以績效評估和監督反饋為保障的管理運行體系;以覆蓋全社會為目標的服務對象體系。
2.公共體育服務體系示范區。 指以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體育權益為出發點,以政府為主導,選擇一批試點地區,加大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率先在全國建立功能明確、網絡健全、城鄉一體、惠及全民的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影響和帶動作用,為我國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探索經驗、提供示范,推動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
3.全民健身活動中心。 指國家體育總局利用本級體育彩票公益金引導建設,以服務大眾體育健身為主要任務,綜合性、多功能、室內室外體育設施相結合、以室內體育設施為主的公共體育設施。
4.城市社區多功能運動場。 指利用城市社區空間建設符合不同人群、特別是青少年特點的室外公共健身場地設施,包括籠式足球、籠式籃球、籠式排球、極限運動(輪滑、滑板)、乒乓球長廊、籃球長廊、健身路徑、健身步道等體育設施。城市可結合當地實際,針對群眾尤其是青少年的體育需求,從上述體育設施類型中選擇建設項目,也可增設其他體育場地設施,但所建體育場地設施必須集中。
5.城市體育服務綜合體。 指將城市體育場館設施建設與住宅、休閑、商業等業態融合,為參與體育競賽、全民健身、體育培訓的群體提供配套服務,拉長服務鏈,把場館設施打造成為以體育為主題、功能豐富、綜合配套齊全、可經營性強、充滿活力的服務性實體。
6.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 指在城市社區,居民從居住地步行或騎行不超過15分鐘范圍內,有可供開展健步走、廣場舞、球類運動等群眾性體育活動的場地設施。
7.青少年體育促進計劃。 指以廣泛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普遍增強青少年體質為目標任務,以活動、場地、組織建設為重點,統籌校內外資源,建立和完善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絡和聯動機制,加強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市場等協同促進青少年體育發展。
8.青少年戶外體育營地。 指由政府倡導,由體育彩票公益金資助,依托江河湖海、山地森林、公園景區等自然資源,按照一定標準建設與管理,具有相應服務設施,以戶外體育項目活動為主要內容,培養青少年熱愛大自然、熱愛體育活動良好品質的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場所。
9.國家示范性青少年體育俱樂部。 指由國家體育總局命名,在規范性、服務基礎、發展能力、服務效果等方面綜合評價突出的國家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經認定后命名為國家示范性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并給予相應的經費資助。
10.復合型訓練管理團隊。 復合型訓練管理是集科研、體能、康復、營養、醫務、管理訓練為一體的新型管理訓練方式。復合型訓練管理團隊以主(總)教練為核心,由相關領導、專項教練、體能教練、科研醫務人員組成,并可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吸納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11.全國大眾冰雪季。 指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以普及推廣冰雪運動為主旨的大型活動,通過開展冰球、速度滑冰、滑雪等系列賽事和世界雪日、百萬青少年上冰雪等主題活動及培訓,推動更多的人們了解冰雪運動,掀起參與冰雪運動的健身熱潮,帶動冬季項目群眾性健身活動的普及和開展,為2022年北京冬奧會的籌辦營造良好的運動和人文環境。
12.冰雪運動“南展西擴”。 指充分發揮地域優勢,合理利用氣候資源,通過多種政策手段,采取多種形式,引導南方省市和西部地區廣泛開展冰雪運動,形成冰雪運動在南北方、西部地區共同發展的態勢,提高我國冬季運動項目的參與度和影響力,共同促進冬季運動項目可持續發展。
13.國家體育產業基地。 指由國家體育總局命名或認定的,在體育產業發展方面具備相當基礎、規模和特色的地區,在體育產業重點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較強競爭力的單位或機構。國家體育產業基地包括三種類型:一是以地區(縣或縣域集群、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為單位,命名為“(地區名稱)國家體育產業基地”;二是以體育產業重點領域的知名企業或機構為單位,認定為“國家體育產業示范單位”;三是以持續運營的優秀體育產業活動或項目為單位,認定為“國家體育產業示范項目”。
14.體育產業投資基金。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政府引導,設立由社會資本籌資的體育產業投資基金”。體育產業投資基金是體育投融資機制創新,即在政府引導下,通過市場的手段將分散的社會資本匯聚起來,由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機構進行運作。
15.體育發展專項資金。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給與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體育發展專項資金是由地方各級政府結合自身經濟實力和體育產業發展狀況自行設立的財政扶持性資金。資金由地方財政解決,沒有強制要求,也沒有統一標準,重點用于引導、培育、扶持區域內體育產業項目、企業、社會組織等。
16.國家體育產業聯系點。 指國家根據體育產業發展環境、體育產業體系、體育產業發展基礎,選擇一批有特點、有代表性的項目和區域建立體育產業聯系點,在優化產業結構、完善產業政策、打造市場環境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形成一批效益顯著的特色產業、優勢項目和賽事品牌,發揮區域輻射和產業擴散效應,為全國體育產業發展提供示范經驗。
17.可穿戴式運動設備。 指應用穿戴式技術對日常穿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