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傍晚,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安西鎮崗背村體育廣場,不少村民正跟隨動感的音樂跳著廣場舞,大爺們在一旁打起太極拳,小朋友們在籃球場上奔跑競技。
9月14日傍晚,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安西鎮崗背村體育廣場,不少村民正跟隨動感的音樂跳著廣場舞,大爺們在一旁打起太極拳,小朋友們在籃球場上奔跑競技。
該體育廣場去年由當地鄉賢集資共建,安裝了健身器材、乒乓球桌和籃球場,村民們對此紛紛點贊。“每天飯后,我們都會過來跳一會兒廣場舞,孩子們在旁邊玩健身器材。”崗背村村民鄭大娘說,自從家門口建了體育廣場,大家更熱愛運動了,練練器材、跳跳廣場舞、打打籃球已經成為生活常態,不像以前,一提到鍛煉就是散散步。
崗背村體育廣場的修建和使用,是我國推進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一個生動縮影。
隨著全民健身運動的不斷推進,近年來,我國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一方面,許多地方政府加大了對鄉村體育設施的投入,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運動場所和器材;另一方面,基層體育組織在農村地區逐漸建立,為村民提供了一定的體育活動組織和指導。
然而,記者近期深入調研采訪發現,取得一些成績的同時,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地方管理權限過于集中,自主創新能力有待提升;供需不匹配,人群分布與設施布局存在空間失衡;面向村民的健身場地設施功能單一,部分場地設施對外開放機制不健全等。
受訪專家提出,未來應尋求合適的路徑以完善優化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打造農村“15分鐘健身圈”,提升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和促進農村社會的健康發展。
健身體系日漸完善
寬敞的健身場地、嶄新的健身器材、多樣的健身娛樂空間,青年們打籃球揮汗如雨,老年人在健身器材上舒展筋骨……在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楊惠街道大凹村,新建的多功能運動場成為村民們休閑健身的好去處。
“我們可以吃飯后帶著孫子到廣場上玩,孩子們打籃球、踢足球、打羽毛球,老年人就來跳跳壩壩舞,大家都很開心。”大凹村村民王大娘說,到這個多功能運動場很方便,從家里走兩三分鐘就到了。
記者了解到,該運動場于今年3月開始建設,4月中旬完工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積約500平方米,包含室外多功能球場、健身設施,還有室內圖書館、乒乓球室等,滿足了當地村民運動休閑、文化閱讀等需求,輻射周邊村民1萬余人。
在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龍頭村,記者看到數個健身廣場上的設施新而齊全,一些老人聚在一起,一邊活動筋骨一邊聊天。每臺健身設備上,都附有“報修二維碼”。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后,彈出一款小程序,可以在上面填寫設備碼、安裝地址、安裝日期、聯系方式,然后選擇損壞的問題類型,上傳器材全貌照片、損壞部位局部細節照片等,即可完成報修。
在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漁溪鎮集鳳寺村村委會對面,一片嶄新的籃球場上,幾個少年正“火熱”地比賽。除室外標準籃球場外,這里還有150平方米的室外智能健身場地、165平方米的室內健身場地。
“劃船機最累人了,橢圓機踩快了也有點累人,我們上了年紀的人比較喜歡漫步器、鐘擺器。”集鳳寺村村民伍大娘熱心地介紹各種健身設施,“這些設備不僅能夠語音播報運動時長和消耗能量,而且頂部是太陽能板,既節能又方便。”
在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南托街道濱洲新村黃家坪屋場,智慧健身器材也頗受村民青睞。這個建成開放近一年的智慧健身路徑共有7件套設備,每臺都安裝有智能顯示屏,村民在運動時可隨時掌握自己的運動情況,設備頂部的遮陽棚可遮陽光和雨水,還有太陽能照明系統,晚上運動也無虞。
“現在健身設施越來越智能,讓我們健身更加科學。”濱洲新村村民王大爺樂呵呵地說,如今科學健身已成為大家的剛需了。
記者采訪發現,隨著《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關于推進“十四五”農民體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推進體育助力鄉村振興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政策文件的落地實施,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鄉村地區科學健身、全民參與的社會氛圍愈加濃厚,健身設施數量大幅增加。
短板尚存亟待破局
不過,由于長期以來鄉村體育事業發展底子薄、基礎設施欠賬多,仍然存在部分問題亟待破解。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公開的數據,截至2021年底,全國體育場面積達34.11億平方米,村委會體育場地面積為6.78億平方米,僅占19.88%。全國尚有3.5萬余個行政村沒有覆蓋健身場地設施,50%的農村人口難以享受公共體育服務,其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質量低于城市。
記者采訪北京、貴州、湖南等地多個鄉村的健身廣場發現,受政策傾斜與資金投入等因素制約,公共體育設施在鄉村地區往往室外較多,室內場地較少。同時,健身場地設施種類單一、功能簡單,整體質量參差不齊,健身器材供給和需求不匹配也是共性問題。比如對于健身設施,有些地方的村民覺得“不夠用”,有些地方的村民則在單雙杠上晾衣服,覺得“用不上”。
記者注意到,一些鄉村的健身廣場或活動中心,多以簡單的機械健身設施為主,比如單雙杠、扭腰機、肋木等基本器械,且大多數健身設施陳年老舊,利用率低,缺乏青少年兒童活動場地,室內活動場地與多功能室外球類場地配置較少。
還有一些地方存在體育設施老舊、損壞等問題,長期處于無人管理維護的狀態,存在“重投入、輕管理、缺維護”的問題。在有的村莊,記者見到一些健身器材銹跡斑斑,有的“缺胳膊少腿”已無法使用,有的零部件老化嚴重,存在安全隱患。一些地方則體育設施功能不全,村里的體育鍛煉氛圍較差,村民的參與感與滿意度較低。
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大橋鎮竹村村干部告訴記者,自己所在村及周邊村鎮基本已鋪建基礎的健身設施,但是像籃球場等大型運動場所目前普及程度較低,“打籃球屬于比較激烈的運動,不太適合老年人,但年輕人很喜歡”。
多位受訪專家提出,目前很多鄉村地區僅初步解決了公共體育設施“有沒有”的基本問題,但實際利用過程中“好不好、優不優、利用率高不高”的現實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而這恰恰是關乎村民健身體驗的重要方面。
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奇敏曾深入多地農村調研體育發展現狀,她也注意到了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發展的瓶頸問題。
在她看來,目前推進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首要挑戰,就是法律政策不健全。雖然新修訂的體育法和鄉村振興促進法關注到了全民健身發展中的農村農民等問題,分別提出“扶持經濟欠發達地區體育事業的發展”“采取措施豐富農民體育文化生活”,但總體上關于促進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數量不足,也缺乏配套的指標細則。不同區域農村和農村不同人群間缺少精準化、差異化、個性化的配套實施方案和評估指標,實施環節中易產生約束力不夠、執行力不強等政策阻滯現象。
其次是管理機制不到位。朱奇敏認為,目前,體育、農業農村等部門間協作推進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格局尚未有效形成。現行機構設置中多部門管理條塊分割,缺少協同聯管部門或工作領導小組,未能有效搭建跨部門、跨領域的工作機制,加之不同部門職責不同,可能會出現各自為政、溝通低效等現象。新修訂的體育法要求國家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協調機制,該舉措在一些地方層面的落實還不夠到位。
“鄉村復合型人才短缺也是一大瓶頸。新修訂的體育法將各類體育專業人才作為推動體育事業發展的‘第一資源’,人才隊伍不穩定是影響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不少鄉村人才流失嚴重。由于鄉村發展相對滯后,農村大量青壯年流失,鄉村事務中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跨領域、復合型人才后繼乏力;另一方面,鄉村人才引進困難。全國尚未形成全民健身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的‘產學研’培養體系,高校多以‘三下鄉’等實踐項目服務鄉村體育發展,但短時間、偶發性活動難以持續收效。”朱奇敏說。
朱奇敏認為,資金匱乏導致場地不足也是一大掣肘。“首先,經費不充裕。很多鄉村產業自身創收有限,撬動社會資本能力不足,財政撥款和鄉村振興基金難以有力保障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其次,場地設施不完備。鄉村健身普遍存在場地覆蓋不均、設施陳舊不全、活動賽事簡易、健身氛圍不活躍等問題。”
崗背村村干部對此深有體會。“鄉村全民健身推行面臨最大的問題是鄉村空心化嚴重。我們轄區戶籍人口4000多人,然而真正在轄區內生活居住的只有600多人,且人口分散在24個小組。發展鄉村體育,缺資源、缺人才。”這名干部對記者說。
協同共建再上臺階
為推動鄉村體育高質量發展,建立鄉村體育發展新格局,更好地發揮體育在促進鄉村振興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體育總局等十二部委今年6月印發《關于推進體育助力鄉村振興工作的指導意見》。
該意見提出,加強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水平;大力發展鄉村體育產業,助力鄉村產業振興;加強鄉村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助力鄉村人才振興;發展繁榮鄉村體育文化,助力鄉村文化振興;發展鄉村綠色生態體育,助力鄉村生態振興;加強鄉村全民健身組織建設,助力鄉村組織振興。
受訪專家認為,面對鄉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目前存在的問題,未來應該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優化,包括推動管理權限下放,給予基層機構更多的自主權;加強資源整合與橫向聯動,積極推動社會資源、學校資源、農村當地資源的整合;繼續加大對農村體育設施的投入力度,注重設施的維護和更新;加強體育人才培養與引進;引導農村居民參與決策,使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更加貼近農村居民的實際需求等。
在朱奇敏看來,建立健全有關政策法規標準是當務之急。要加快完善促進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大力提倡融合發展多法共治,拓寬立法支撐。逐步健全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地方政策文件,鼓勵各省市級多部門聯合印發意見指南,將地區鄉村發展特色、地區村民需求偏好同地區政策有機結合,為地區發展提供權威配套的指導方針與發展規劃。
其次,打造“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市場參與、鄉村組織執行”的多元主體聯動格局。加快體育、農業農村和相關部門的權責整合與統籌協調,打破組織壁壘,堅持系統觀念,明確主體責任,健全融合發展機制,提升鄉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還要支持地方加強鄉村健身設施建設。國家體育總局推進實施全民健身場地器材補短板鄉鎮(街道)項目,計劃在‘十四五’期間利用中央資金,每年投資支持未配備全民健身場地器材的1000個鄉鎮街道補齊短板。”朱奇敏說,要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向包括農村居民在內的廣大城鄉居民開放。2022年,體育總局會同財政部修訂印發《公共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不再以場館規模和座位數量作為補助“門檻”,將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上中小型公共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納入補助范圍,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
她還建議,利用多種媒體平臺做好鄉村地區體育賽事活動的宣傳,對內用農民聽得懂、看得到、學得會的方法普及健身知識和健身文化,講好農民體育故事,激發農民群眾體育健身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對外以與時俱進的傳播手段與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吸引流量與關注,積極調動社會商業資源。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袁鋼則提出,要激發體育社會組織活力,完善以各級體育總會為樞紐,各級各類單項、行業和人群體育協會為支撐,基層體育組織為主體的全民健身組織網絡。重點加強基層體育組織建設,鼓勵體育總會向鄉鎮(街道)延伸、各類體育社會組織下沉行政村(社區)。加大政府購買體育社會組織服務力度,引導體育社會組織參與承接政府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
“在鄉村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和供給上,需以村民的日常出行習慣和實際健身需求來確定各級鄉村體育圈的規模與類型。在布局方面,應將體育設施布局在鄉村地區易達、人口密集的地方,并與其他公共設施(如社區中心、學校、圖書館)相鄰或相互銜接,提高設施利用率,方便村民就近就便參與體育鍛煉,真正為村民打造家門口的‘15分鐘健身圈’。”袁鋼說。